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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按批准后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竣工,合乎验收标准的,必需第一时间的组织验收,办理固定资产接管手续。不过,进行验收前,建设工程单位应检验下是否满足验收的条件要求,只有具有了验收所要求的条件,方可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一、验收的条件? 1、已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对完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验,证实工程质量合乎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强制性标准,合乎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完工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针对委托监理的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查签署。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工程管理工作资料。 4、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5、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备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风险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查签署。未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风险评估报告由建设工程单位已完成。 6、勘查、设计单位对勘查、设计文件及工程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订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验,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查、设计负责人和各自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查签署。 7、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 8、有建设工程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二、验收的内容有哪些? 1、检验工程是否按批准后的设计文件竣工,设施、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竣工; 2、检验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施行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检验工程电子设备设施及电子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外国引进设备合同已完成情况; 4、检验概算执行情况及财务完工决算编制情况; 5、检验联调联试、动态检验、运营测试情况; 6、检验环保、水保、劳动者、安全、公共卫生、消防、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紧急撤离通道、办公制造生活房屋等设施是否按批准后的设计文件竣工、合格,精测网复测是否已完成、复测成果和相关资料是否接管设备管理单位,工机具、常备材料是否按设计配有到位,地质灾害整治及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 7、检验工程完工文件编制已完成情况,完工文件是否齐全、精确; 8、检验建设工程用地权属来源是否合法,面积是否精确,界址是否确切,手续是否齐备。 下一篇土壤污染隐患排查 |